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组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部队结构计划》有关要求,拟定本办法。
办理指挥干部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部队中归入国家行政编制、实行办理指挥责任的干部。
办理指挥干部依照领导职务、职级进行办理。领导职务的设置与办理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。职级是办理指挥干部的等级序列,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提升通道。
办理指挥干部职级序列分为: 一级专员、二级专员、一级督导员、二级督导员、一级助理员、二级助理员、三级助理员、四级助理员。
部局:一级专员不超越一级、二级专员总数的40%;一级、二级督导员不超越职位数量的60%
总队:一级专员不超越一级、二级专员总数的30%;一级、二级督导员不超越职位数量的40%
支队:一级督导员不超越一级、二级督导员总数的40%;一级、二级助理员不超越职位数量的60%,其间一级助理员不超越一级、二级助理员总数的50%
办理指挥干部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能够相互转任、兼任;符合规定资历条件的、能够提升领导职务或许职级。
办理指挥干部依据所任职级履行相应的工资规范,享用相应待遇。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,首要依照领导职务进行办理。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办理,提升至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职务对应职级的,不作为单位领导成员办理。
办理指挥干部能够与专业技术干部相互转任,对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认领导职务、职级或许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。
办理指挥干部转任其他机关公务员,参照国家安顿有关规定确认领导职务或许职级。其他机关公务员转任办理指挥干部,对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认领导职务或许职级
严厉依照本办法设置和办理职级,不得私行进步职级设置,不得超职数装备职级,不得随意放宽职级任职资历条件,不得违反规定进步或许下降职级待遇规范。
消防员假充应急办理部领导发布虚伪告诉该作何处理?@应急办理部、我国消防、浙江消防